德国:农业合作社呈企业化经营趋势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3-29

  农业合作社是德国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部分。德国媒体曾用“穆勒先生的早餐”来描述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巨大影响:穆勒先生加入咖啡的牛奶来自德国250个牛奶合作社之一,小面包来自拥有1.7万名面包师的烘焙师合作社,黄油和果酱也购自合作社性质的超市……根据德国《合作社法》,3名成员就可以组建一个自愿互助、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的合作社。在农业领域,几乎所有德国农户都加入了各类农业合作社。

  在德国,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超市和市场销售的农产品价格大体一致,也很少会出现因流通不畅导致农产品滞销或腐坏的现象,这都得益于德国发达的农业合作组织。农户收获的农产品大都通过合作社对外销售,以获得最好的价格;收购这些农产品的机构,无论是零售还是深加工部门,往往也是合作社性质的企业;种植作物所需的种子、肥料、农机和水利灌溉设备,甚至信贷和农业保险,也都来自各类农业服务合作社。

  1864年,德国人弗里德里希·莱夫艾森创建了全球首个农村信贷合作社。如今,以他名字命名的合作社已成为德国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的农业合作组织。莱夫艾森合作社既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合作社联合会,旗下共有1984家农业合作社,会员人数超过152万,雇工超过11万。其成员既有生产初级农产品的合作社,也有葡萄酒酿造等农产品加工类的合作社,还有提供水源、电力、农机、肥料等生产资料和服务的合作社,不一而足。规模化生产带来巨大的市场份额,该合作社年销售额达656亿欧元,供应了德国66%的牛奶、50%的谷物和油菜籽、33%的牛肉以及葡萄酒。

  合作社遍布德国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这一模式既改变了单个农户直接面对市场的弱势地位,提高了农民收入,也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生产,降低了综合成本。比如,柏林附近的一个“有机生态村”既有养殖奶牛、生产牛奶的合作社,也有乳制品加工合作社,最终产品再集中运往合作社性质的商店销售。

  德国的合作社在农业产业体系中还发挥着“润滑剂”作用,在物资采购、农机具使用、农产品收储运销、农民建房、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多个领域为会员提供支持。据莱夫艾森合作社官网介绍,其近期工作主要包括:召开饲料安全生产措施在线研讨会、呼吁为农村地区扩充宽带等基础设施、与采购商谈判提高肉类产品收购价格等。此外,合作社近来还呼吁政府将卡车运输限重从40吨提升至44吨,以节约农产品运输成本,保持德国农产品在欧洲的竞争力,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不少合作社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一步实现规模化整合,甚至出现跨区域、跨国家的联合兼并。许多合作社还聘请了职业经理人,农业合作社企业化经营的趋势愈加明显。这些举措将有助其获得市场定价权,为农民争取更多经济利益。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xyyw/gjyw/202103/t20210326_7977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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