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与工作动态动态第23期 (总第174期)
本期内容
●警钟长鸣●
防线松动 跌入陷阱——陕西省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海波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政策解读●
违规收礼和受贿有啥区别?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与公款旅游行为应该如何界定?●工作动态●省农业农村厅狠抓合同清理小切口实现群众身边作风整治大深入●警钟长鸣●
防线松动 跌入陷阱
——陕西省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原党组书记、
局长杨海波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杨海波,男,1963年5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旬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旬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旬阳县委副书记;安康市宁陕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安康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11月,杨海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康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月,杨海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5月,杨海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参加工作后,杨海波先后经历多个重要岗位锻炼,取得过一些亮眼的成绩,有着不错的表现和口碑。但随着职位的升迁、手中权力的增大,他放松了党性锻炼、淡忘了纪法意识,彻底丢失了一如既然的工作激情和干劲。特别是在与商人老板的频繁接触中,他被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冲昏了头脑,彻底忘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本分,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与不法商人越走越近,大肆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最终,杨海波在临近退休之年被查处,徒留无尽的遗憾与悔恨。
修身不正 由风及腐蜕化变质
工作始于教师,起步于基层,早年的杨海波称得上是一名励志青年。同事眼中的他能力强、有才气,26岁时就出任安康市旬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在教育系统工作的13年间,得益于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杨海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1995年,32岁的他出任旬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逐步走上领导岗位。
杨海波角色的转换非常顺利,此后,他先后出任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等职。2010年5月,杨海波被任命为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后更名为“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承担着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博物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职责,作为“一把手”的杨海波,职权范围越来越广,手中项目越来越多,可支配的项目资金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产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期,项目建设和资金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据办案人员介绍,从2010年至2018年,杨海波经手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就达14个。
“一把手”的光环,让杨海波身边迅速围拢了一批商人老板,有的请他吃饭喝酒,有的想和他“交朋友”。从嘘寒问暖、请吃请喝,到称兄道弟、送钱送物,再到明目张胆进行利益输送,一张通过持续性的情感投资,交织着各种人情、利益的关系网将杨海波牢牢绑在其中。
作风上的“跑冒滴漏”,哪怕再小,都是对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政治本色的玷污,不引起警惕、不加以抵御,便埋下了危险的种子。2012年12月,安康某公共文化项目开工建设。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占地面积41亩,建筑总面积14825平方米,总投资约1.5亿元,杨海波兼任该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为得到杨海波的关照和支持,以便后期顺利拿到工程款,2013年春节,负责施工的陕西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闵某提着一盒茶叶,来到杨海波办公室拜访。离开后,闵某特意给杨海波发了一条信息,“不要把茶叶送人”。
茶叶盒里整整齐齐装了10万元现金,这让杨海波心头一颤。“我发现后给他打电话,他已回到西安,并表明了感谢我配合他们工作的意思,我最终没有推掉。”此时的杨海波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但终究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贪婪。
拿到了施工方送来的“茶叶盒”,杨海波不仅主动过问、大力支持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还积极帮助施工方协调各方面关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双方都很“满意”。这是杨海波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与其说是“失足”,不如说是“上钩”。追根溯源,还是修身不正、本色不纯。
信仰的松动常在不知不觉间,信仰缺乏、理想信念不坚定,权钱的欲望自然占据上风、填满内心。接受审查调查后,杨海波反思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在巨大诱惑和欲望面前跌入陷阱,只能说明自己党性锤炼不够,道德修养不纯正,以致迷失方向,这是我所走到这一步的根本原因。”
步步失守 甘被围猎滥权妄为
贪心一动底线失守,如果不能从最初就坚决抵制,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步步失守、节节败退。2013年7月,安康一家景观照明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来到杨海波办公室,毛遂自荐希望承揽前述公共文化项目夜景照明工程,并表示“事成之后来感谢”。因为对这家公司的技术实力不了解,杨海波并未表态。
几个月后,杨海波去施工现场考察时又一次遇到陈某,陈某再提此事,杨海波当场答应下来。2014年1月,该公司顺利中标。中标次日,为表示感谢,确保及时签订合同及拨付工程款,陈某给杨海波送来10万元现金。
在与不法商人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过程中,双方形成一种彼此心照不宣的畸形交易关系。尝到甜头的杨海波不仅深陷其中,而且被深度套牢。
与杨海波相交甚密的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就是其中一名重要的行贿人。2013年3月,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对市影剧院进行装修,杨海波出任装修领导小组组长。为了承揽该装修项目,李某托熟人介绍结识了杨海波,并到其家中送上20万元“见面礼”。
此后,李某又多次在安康、西安等地宴请杨海波。应李某请托,杨海波以李某提前参与了影剧院装修方案设计,有利于项目加快速度如期完成为由,与时任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某等人商议,提出在符合资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可以优先考虑李某。
获得杨海波的授意后,刘某(另案处理)特意向招标代理公司相关人员打了招呼,确保李某的公司顺利中标。2013年7月的一天,李某再次来到杨海波家中,给他送上50万元现金。为规避监管,杨海波耍起了小聪明,将前后收取李某的70万元存到自己母亲的银行卡上,用于买房等家庭开支。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由于杨海波没有严格把关,导致该项目在未按规定报审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公开招标,不仅出现工程结算造价与最高限价均出现虚高的情况,而且超出结算审定造价300多万元。
审查调查结果显示,杨海波收受的贿赂全部发生在2013年到2014年期间。经查,从2013年至2014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实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90万元。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严”的螺丝越拧越紧,特别是一些腐败案件的查办,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这让一向谨慎的杨海波感到畏惧。他很清楚,踩着纪法红线一路狂飙,迟早会付出代价的。“2014年之后,杨海波与给自己送钱的商人老板断了来往,他错误地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也会被慢慢‘抹掉’。”办案人员介绍说。
人情有公私之别、正邪之分。交往再密、感情再深,都要把握住底线:情不可越纪破法。杨海波为人情失了分寸,被私欲乱了心神,走向了自己人生的反面。
案发后,杨海波反思道:“要面对现实,承担应有的惩罚,承担应有的责任。把本不属于我的东西查清了,说明了,赃款上交了,也就轻松了,甚至健康了。身体超重,贪欲敛财,都是‘贪吃’吃出来的病!病得连理想信念也没了!”
心存侥幸 自我欺骗酿成大错
杨海波常用“诗与远方的牵手”畅谈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工作规划。然而,当工作中掺杂了权钱交易,在与不法商人“牵手”时,他所畅谈的诗与远方便不再那么富有诗情画意,随之而来的,却是对党纪国法底线的逾越,对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破坏。
2020年6月,安康市审计局对影剧院装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例行审计,认为结算造价与最高限价存在虚报,工程结算不实,便委托某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最高限价按当时价格进行了重新编制,并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同年12月,时任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的刘某被立案调查,杨海波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作为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主管部门,在影剧院装修项目当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该装修工程最高限价未按规定报审,违规招标,造成严重后果,对此,杨海波作为时任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装修领导小组组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杨海波走到今天这一步,让人十分痛心惋惜,组织上给过他多次机会,在不同场合提醒他,想予以挽救。”办案人员介绍,刘某被立案调查后,杨海波一直抱着侥幸心理,面对组织给的机会,视而不见,对组织不信任、处处提防,采取错误的方式自我欺骗,最终酿成大错。
由于担心事情败露,杨海波安排妻子拿着70万元找到李某,打算全部退还。碍于情面,李某最终只收下55万元。在这期间,杨海波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甚至与相关人员模拟了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场景,商定不同说辞,企图蒙混过关。
杨海波的错误逻辑是,“反正钱已经退了,退多退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退钱’这个行为。”在他看来,自己与李某是“铁哥们”,只要李某不交代,自己手中还能落15万元。
事实证明,围猎者“翻脸比翻书还快”。对于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来说,自己犯的错,躲不过、逃不掉,只有放弃幻想迷途知返,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才是自我救赎的唯一选择。
“这个世界很精彩,这个世界很无奈。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诱惑与陷阱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就会大祸临头。要给自己穿上‘防护服’,要学会明辨,要学会拒绝,要学会设防,要懂得扬弃,要敬畏法纪。”杨海波忏悔道。
即便用再多的手段来遮掩内心的不安,也无济于事。留置期间,办案人员带领杨海波重温入党初心,让他认识到“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开始主动配合组织审查调查,主动上缴赃款。在忏悔书中,杨海波还言辞恳切地写道:“我愿真心悔过,痛改前非,做一个于社会、于家庭有用的人,并告诫后人以我为鉴、以我为耻,不重蹈覆辙。”
只有慎始,才能善终。现在看来,当杨海波决定收下那个装着10万元现金的茶叶盒时,就开始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杨海波忏悔录(节选)
我深刻认识到,我的严重错误,一是给党抹了黑,给组织添了乱,对不起党的培养、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教诲;二是让家庭遭受灾难蒙受耻辱,对父母不孝,对子女教育失准失范;三是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将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
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主要原因在于四个方面:
第一,党性修养、道德修养不牢固,在巨大诱惑和欲望面前跌入陷阱,只能说明自己党性锤炼不够,宗旨意识不强,道德修养不纯正,以致迷失方向。这是我之所以走到这一步的根本原因。
第二,党纪国法没守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说明自己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把底线守牢。这是我走到这一步的直接原因。
第三,学习不深入,对照不及时。没有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特别是用党纪国法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纯洁自己的思想。这是我走到这一步的重要原因。
第四,侥幸心理、糊涂思想害死人。本应向组织坦白交代、投案自首,却希望通过退钱的办法促使对方配合审计,核清情况,把多拿的钱退回去,减轻国有资产损失,自己也消除“定时炸弹”,保住颜面。方向错、方法错,结果必然错。这是我走到今天的主观原因。
这一段时间,我经过深刻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最终结果。通过组织教育,更加深刻认识到党和组织的英明强大;通过全面梳理自己为党和人民工作的近40年历程,以及在临近退休时的落马,我羞愧万分。只恨无法挽回自己铸成的大错、酿成的大祸,陷入极度的痛苦、自责、悔恨与恐惧之中不能自拔。我更深刻认识到,无论怎样的结果,都体现了组织对我最大的教育与挽救。现在的结果都是自己咎由自取,自己必须面对和承担。我必须知错改错、认罪认罚。
大错铸成,大祸将至,我悔不当初,但又无法回到从前。知错改错,认罪认罚,我坦诚接受组织的处罚。岁月不久,但尚有时日,我愿真心悔过,痛改前非,做一个于社会、于家庭有用的人,并告诫后人以我为鉴、以我为耻,不重蹈覆辙。
(来源:2023-11-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政策解读●
违规收礼和受贿有啥区别?
如何区分收礼行为与收受贿赂行为的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公职人员仅收受、赠送财物,没有利用公权力为送礼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查实有谋取利益的情况,则构成受贿、行贿行为。此外,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如果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则可能认定为受贿罪。
收受财物价值多少可能构成受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等法律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节假日期间的人情往来、礼品馈赠并不属于刑法调整的受贿行为,但是,如果收受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就属于受贿行为。
如果收受财物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涉嫌犯罪的贪污贿赂行为,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受贿行为将受到法律和党纪的双重约束,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也可能受到严重的党纪处分。作为党员,一定要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切勿因小失大。
对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财物,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活动安排的行为,应当如何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来源:2023-10-21 干部决策参阅)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
与公款旅游行为应该如何界定?
答: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其从事公务的党员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决定、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情节较重的行为。
公款旅游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其从事公务的党员公款旅游的行为。本违纪行为的客观方面主要有四种情况:(1)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这里的“公款”,是指国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钱款。这里的“变相公款旅游”,是指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如以没有实际意义的考察调研为名,四处观光游览。(2)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这里的“改变公务行程”,是指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的既定路线、内容,如因突发状况,按程序经相关单位或者领导同意改变公务行程的,则不属于该情况。(3)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这里的“借机旅游”,是指利用考察活动的时间、地点等便利条件旅游。(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这里的“出国”,是指前往其他国家。这里的“出境”,是指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与公款旅游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一是违反的有关规定不同。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违反会议活动管理的规定,公款旅游行为违反公款管理使用的规定。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开会、举办活动,公款旅游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旅游。三是对情节的严重程度要求不同。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需要达到情节较重才构成违纪行为,公款旅游行为无论情节轻重都构成违纪行为。四是涉案款物的处理不同。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若收取费用,则需要退还相关单位或个人,公款旅游行为产生的相关旅游费用,均需要予以追缴,由违纪人员承担。
(来源:2023-10-25 陕西纪检监察)
●工作动态●
省农业农村厅狠抓合同清理小切口
实现群众身边作风整治大深入
今年以来,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省委“三个年”活动安排,围绕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陕办发〔2022〕22号)和省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陕纪办〔2023〕11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小切口、大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全力整治历史形成的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集体经济合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扎实推进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30日,全国收集登记集体经济合同75万份,涉及金额807.8亿元,审查合同73.4万份,发现问题合同63.1万份,整改问题合同49.2万份,追缴合同欠款12.8亿元,新增合同价款6.3亿元,立案414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464人。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建立协调机制。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动员,把合同清理规范纳入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成立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和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起草组、政策指导组和调度统计组,并建立会议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联合督导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专班议事制度。各市(区)县(市、区)相应成立工作专班126个,116个市(区)县(市、区)纪委监委直接参加专班推动工作。全省17867个行政村(社区)由党组织牵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村民委员会配合,成员代表参加,成立村级工作专班。西安市由纪委监委牵头整市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工作细则》。铜川市在参照省级专班基础上,增加组织、工信、民政、财政部门为专班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全省上下联动,构建形成“部门联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高位推动。九部门联合出台《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之职责,并按照5个阶段13个步骤,稳步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省级专班先后2次采取视频会+现场会的形式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讲要求、教方法,直接部署到县到镇,4次召开专班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各市(区)县(市、区)相应印发实施方案161份,召开部署会议2048次,形成强大推动之势。全面动员群众参与,115个县区将党委政府盖章的清理公告张贴到村到组,公布纪委监委和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全省已受理群众举报536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365条。夯实党员干部责任,制定《干部承诺书》,以承诺倒逼乡村组干部真抓实干、动真碰硬。
(三)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政策指导,编印《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政策汇编》2500余册,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参考模板》,发送各地结合实际参考使用。汉中市印发15类合同范本供村(社区)整改使用,保障合同规范性。省级专班先后4次组织开展覆盖全省范围的政策视频培训,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全省累计培训业务骨干5万余人,解决县乡村在审查整改中存在的政策不清、质量不高、标准不一等问题。指导市县开展合同清收“回头看”、审查整改“回头看”,规范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利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数据,建立县区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台账,与月调度进度比对,横向比较县区进度,先后5次通报市县两级工作专班,抄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咸阳市对标时间节点和阶段重点任务,及时向进度较慢或迟缓县区党委主要领导发出提醒函。榆林市建立“一周一排名、两周一简报、一月一通报,不定期督导”工作机制,将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对县区和市直部门乡村振兴季度考核指标。聚焦合同清收、审查反馈和整改纠错等关键环节,省级专班分阶段先后2次开展督导,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各级开展督导检查4228次,其中纪委监委督导1518次,发现问题3906个,推动问题整改3341个。
二、工作成效突出,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一)实行“3452”策略,保障合同应清尽清。在全省推行“3452”策略,抓实抓好合同清收,夯实清理基础。截至10月31日,全省收集登记合同73.4万份,涉及金额802.47亿元,村均合同41.06份,份均金额11万元。韩城市收集合同21573份,涉及金额10.2亿元,成效明显。一是三方对账推清收。利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数据和集体财务账目,逐级建立集体资产财务与清收合同对比台账,推动合同、资产、财务互查互核,确保集体合同应收尽收;二是四类档案实清收。明确集体经济合同、民主决策会议记录、财务兑付证明和补充协议等附件资料原件应缴尽缴,为合同审查做好准备工作。三是五方承诺强清收。要求乡镇党委书记、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签订承诺书,力求干部群众总动员、全参与。志丹县建立了历任村支书见面确认制度,有效避免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四是两条策略保清收。为确保合同清收成效,渭南市率先使用合同清收小程序,形成比学赶超好氛围,省级专班及时推广,实时掌握工作进度,每月一通报。同时,针对部分市县合同清收档案收集不齐全、不规范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要求把合同清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严格合同标的物核实核查工作,查缺补漏,确保应清尽清、应收尽收。
(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审查整改要求。截至10月31日,全省已审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71.76万份,审查进度97.8%;审查发现问题合同61.2万份,问题合同占比85.3%。一是明确政策要求。全面梳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指导意见和政策问答,为基层提供审查依据。二是坚持提级审查。县级建立由发展改革、司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审计、林业、乡村振兴、法院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集中联合审查,依职能分别对集体经济合同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核。三是突出重点审查。围绕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价款、风险责任、合同程序、合同履行等合同要素,重点对38个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法问题逐一过审,逐一提出审查整改意见,由县级专班各部门盖章后反馈镇村整改,确保审查问题发现全面、整改质量靠得住。四是强化审查监督。实行审查抽查制度,严格合同整改要求,严格履行整改抽查10%的过关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县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再监督”责任,强化乡镇纪工委对整改程序和结果监督,确保整改工作不跑偏、不缩水、不变形。
(三)坚持分类整改,确保合同清理取得实效。合同清理,整改是关键。按照“依法依规、统筹考虑、分类处理、协商解决”的思路,将问题合同分为强制性整改问题、协商性整改问题、非强制性整改问题三类,有序推动整改。一是聚焦违法违规违约合同,进行强制整改。全省审出程序不规范问题合同45.5万份,终止违法违规违约合同1.18万份,收回土地6.7万亩,收回资产2.2亿元。二是聚焦关键条款缺失合同,督促协商整改。针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但在合同价款、合同违约风险责任等关键性条款上存在有可能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问题的合同,按照“村组研判、双方协商、审查确认”的思路进行协商整改。全省审出价款不合理问题合同14.9万份,整改追加合同价款3.3亿元。三是聚焦要素不全合同,推动应改尽改。对口头合同或合同要素不完整的合同,要求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合同相对方合法权益前提下应改尽改,不得因强制整改影响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利益约定。截至10月31日,全省整改问题合同35万份,规范合同数占合同总数的64.3%。
(四)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打基础、管现在、立长远”的思路,围绕加强集体经济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事前审查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规范集体财务制度和审批程序;制定印发集体经济示范合同文本,出台《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推动集体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交易;安康市印发《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韩城市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资产管理、资产购置、资源发包等58项制度,让集体经济活动规范有序。二是强化事中监管机制。积极落实“乡镇监管+第三方服务”要求,推动“组财村管、村财镇(街)管”,解决无人监管的问题;启动建设“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将清理规范后的合同,要用信息化手段管起来,推动合同和财务管理信息化,用网络信息手段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落实事后追责机制。部门联动加大违法违规违纪合同查处力度,对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目前已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79条,立案354件,处理违规违纪违法人员401人。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一)紧密联系强化联动。与省纪委监委紧密联系,组织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完善与发展改革、司法、自然资源、审计、林业、乡村振局和法院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共享舆情信息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协调解决问题。
(二)统筹信息广泛传播。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开辟“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栏,发布信息70条;在陕西农经公众号设立合同清理规范专栏,发布市县工作动态146条。市县乡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累计4074次宣传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监督清理规范工作。
(三)全面提升展示形象。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件,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和亮点经验,在《陕农通报》专题刊发1期,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简报》23期,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gzdt7029/20231213/98329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